关于规范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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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要求(见附件),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从201711日起,在办理报销前通过公务卡认证,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财务处将报销款还至公务卡上。

 

为方便教职工办理公务卡,财务处指定农行工作人员在学校财务处提供公务卡补办服务。经办人:邝敏  联系电话:87092469 

 

特此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