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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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开支范围:

1、资料及印刷费:指搜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等资料费用,打印、复印、誊录、翻译等费用。

2、国办调查研究费用。

3、计算机消耗材料和上网费用,此项支出不得超过项目经费5%。

4、与项目有关的小型学术会议或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的费用。

5、成果鉴定费。

6、项目管理费。

二、以上经费涉及个人所得税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