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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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质量,适应会计电算化核算与管理的需要,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现代化,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会计核算电算化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一)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财务软件系统功能的使用方法,掌握windows的基本功能、汉字输入方法等。经电算化主管授权认可后方能进入系统进行操 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操作本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系统管理员协同设定。各岗位人员对自己的密码负责,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外单位人员不得使用财务电算系 统的计算机。

(二)审核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要求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会计凭证,正确 输入数据。当计算机对输入的凭证不认可时,应详细检查并按规定修改,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或电算化主管反映。 数据复核员发现凭证错误或有疑问时,及时向电算化主管或系统管理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凭证。

(三)主要会计数据的管理和输出,如记账、结账、账簿打印和报表打印等,由系统操作员负责,并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监督。

(四)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不得随意增、删和修改数据库结构、源程序和数据。

(五)禁止在财务部门使用的电子计算机上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严禁使用外来软盘,以防止感染计算机病毒。  

(六)操作人员离开电子计算机,如时间较短,离开前应按正常退出程序退出会计系统,至未登录网络状态;如时间较长,应关闭计算机。

(七)系统操作员每天开机前应检查网络服务器和所有终端的情况,确保安全,方可启动服务器;每天下班应检查所有终端及其辅助设备,确保安全后关闭服务器。

(八)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并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

二、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

(一)系统管理员定期对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操作人员应爱护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整洁,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系统员反映。

(二)会计电算化设备只能用于与会计核算有关的工作,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于游戏和对外服务;非财务处人员不得操作、动用电脑设备。除系统管理员外,财务处其他人员不得拆弄硬件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电算化管理人员。

(三) 对会计软件升级和硬件设备升级、更换,必须由财务处长审批,同时必须保证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监督。

(四) 必须保持办公室整洁,注意防火、防潮、防磁、防盗,下班时关闭所有设备和电源,保护好设备,防止设备遭到人为破坏。

三、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在网络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其他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各种数据文件,以及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和报表等。

(二)系统管理员负责电算化会计档案的备份工作,对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的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会计软件程序、会计凭证、账册和报表等数据必须进行备份,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由系统操作员定期打印输出,形成书面文件资料并加以装订保存。

(三)电算化会计档案应严格按财政部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借出,必须经电算化主管批准,并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借出的会计档案要按期归还。

(四)电算化会计档案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证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定期检查和复制,重要的会计档案必须复制双份。

(五) 电算化会计档案由电算化管理员和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四、附 则

(一)学校各经济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应在学校财务处指导下进行。

(二)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